(一)关于养犬区域加强规范管理的规定:通告规定市区养犬区域加强规范管理,即城东大道至省道239线至中关村大道至国道104线至省道241线至盐城大道至城东大道封闭线。
(2)数量限制:本地区每户只能养一只狗。
(3)品种限制: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4)规范养犬行为。养犬人携犬外出应遵守八项基本规范:
1.携犬外出时,应佩戴牵狗绳、狗嘴套,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商业街、餐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游乐场、景区等公共场所。
3.狗不允许乘坐公共汽车。狗乘坐微型出租车应该得到司机的同意。狗坐电梯要避开高峰事件。
4.及时清理狗粪。
5.及时有效地制止犬只的吠叫和攻击行为,防止犬只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6.市区每家每户都可以养狗,但不能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7.定期给狗狗注射狂犬疫苗。
8.不要虐待或遗弃狗。
(五)实施围堵管理。
无主的狗,流浪狗等。会被常州犬类检测所收留。为体现人性化管理政策,犬只可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圈养,单身
被收养。
(六)加强狂犬病防控。
养犬人应为其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违反规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依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一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旦狗狗出现狂犬病症状,立即将其杀死。狗死了,要规范处理。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明确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主要针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驾驶犬只伤害他人、不按规定进行免疫、养犬污染环境等四种违法行为进行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