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一直是人类忠实的朋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养狗。养狗引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遛狗不拴绳、随地大小便、让狗咆哮吠叫等不文明养狗行为。困扰无数市民,让人疲惫!不仅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而且对他人生命存在安全隐患。据江门市疾控中心统计,仅今年1-11月,全市共发生犬咬伤病例21683例,接种狂犬疫苗26906例。2011年至2015年,全市有42人死于狂犬病。狗的存在已经成为城市的一个问题,加强对狗的管理迫在眉睫。因此,建议制定《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是实行狂犬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二是实行养犬许可制度,标注相关信息,携犬出户为犬只佩戴养犬许可证。当恶犬伤人时,能及时找到狗的主人。
三是明确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拴系,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室外排出的犬只排泄物,应由犬主立即清除;如果狗乘坐电梯,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狗伤人。
四是明确规定养犬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走廊等公共区域;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犬吠;禁止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加强对养犬工作的管理,建议立法明确涉及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兽医、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对养犬管理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同时,组建犬类服务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要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通过重要媒体反复宣传文明养犬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既增加生活情趣,又促进城市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