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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养犬管理条例

宠物世界 2022-07-30 20:02:56 127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迁安市养犬管理条例

养狗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狗人,创造人犬和谐家园,是每个养狗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助力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根据《河北省文明养犬公约》和《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之一,文明养狗。出门在外,给狗狗系上绳子,避免走失、被盗等各种悲剧。也是对怕狗的邻居的一种尊重,也可以防止在小区玩耍的孩子受到惊吓。好好照顾你的狗。带狗狗出门,请避开老人、小孩、孕妇。

第二,卫生狗。遛狗时随身携带一把小铲子(或纸板)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狗狗的粪便,并妥善处理,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坚决杜绝让狗狗在电梯和室内公共场所小便。

第三,健康养狗。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工作,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等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预防人畜共患传染病。

第四,安全养狗。遛狗时请给狗狗戴上口套,以免受伤、打架、中毒等意外。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合法养狗。自觉遵守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养犬相关手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饲养禁止饲养的犬只或者超过养犬限额标准的大型犬。

为了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这一倡议,积极加入文明养犬的队伍,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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