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娄底市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养狗行为也越来越普遍。但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也带来了犬吠扰民、意外伤害、环境污染、恶意弃狗、流浪狗扰民等诸多社会问题,抹黑了文明娄底的底色。为规范养犬行为,杜绝养犬乱象,维护城市安全和市容环境,现发布文明养犬倡议如下:
一、遵守规章制度,文明养犬。遵守《娄底市民文明公约》和《娄底十大不文明行为守则》,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将讲道理、文明礼貌的理念融入养犬行为。不携带大型犬或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户外遛狗时主动使用牵绳(绳),主动为犬只戴上口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随意弃狗,不要让狗成为流浪狗。
爱护环境,健康养狗。携犬出户,不得践踏草坪、花坛,不得占用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梳理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和绿化带排泄粪便,并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排泄的粪便。
第三,做好防疫工作,健康养狗。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对犬只进行免疫,定期注射犬只疫苗,做好防疫措施。一旦被狗咬伤或抓伤,应尽快到卫生防疫部门接种疫苗。
尊重他人,规范养犬。自觉接受邻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避免给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除出租车外不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五、宣传劝导,和谐养犬。学习文明养犬知识,积极向家人、亲戚、朋友、身边同事宣传;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要及时制止,不听的要向公安部门或市长热线12345举报。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文明养犬倡议,认真落实文明养犬条例,让文明养犬成为全市风尚,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