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宋兆军同志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犬引发的各种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依法规范养犬行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条例》于今年5月31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2019年养犬管理分为准备宣传、集中登记、规范管理三个阶段,2020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管理。
目前,筹备公示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已基本结束。建成了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养犬登记网上申请、审批、发证等智能化管理,为养犬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向社会公布了《济宁市重点养犬管理区禁止饲养犬种及大型犬标准清单》,明确了重点养犬管理区禁止饲养的48种烈性犬,包括体高超过60厘米或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一站式服务点14个,依托宠物医院实现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便民服务。
集中登记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自9月1日起,开放所有一站式服务点,同步开放手机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犬只免疫登记服务点,接受犬只登记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养犬人或网上提示不予登记的原因及补办事项。
规范管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养犬规范管理工作。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规范和整治违法养犬行为。在广场、绿地、公园、居民区、重点路段等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养犬行为。重点抓无证犬,收留流浪犬、无主犬,查处非法养犬管理,取缔非法养犬场所。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了一批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推动养犬管理向纵深发展。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就广大市民特别关注的养犬登记、挂牌、管理费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据了解,自9月1日起,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启用一站式服务点。市民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68宠物app或扫描68宠物二维码下载APP,自行填写相关事项,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我市重点管理区域养犬登记签注收取管理服务费。我市重点管理区域犬只初始登记费200元/只,年度签注费100元/只。目前正在公示收费标准(公示期为8月15日至9月14日)。
9月15日,收费标准公布到期后,对于核准养犬的,要求养犬人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具体缴费方式和渠道,各区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携带犬只到犬只预定植入电子芯片、佩戴智能犬牌的一站式服务点,手机app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
养犬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城市文明建设。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全市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王艳潭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