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沙县站7月2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张星沙)在一般的人车交通事故中,交警会对双方进行责任划分,但如果事故受害者是宠物狗该怎么办?近日,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一起宠物狗死亡的交通事故报警。20日,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事故报警。它不是普通的行人,而是一只宠物狗。事件发生在星沙汽车站附近,随后交警前往现场。“狗的主人是个女孩。她哭着报警,说这只狗才几个月大,花了1000多元买了一只宠物。她没有看到是什么车杀死了它。”交警表示,事故发生时,狗主人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肇事车辆也逃离了现场。随后,交警通过道路监控看到了事发的瞬间。这时,小狗突然从路边冲到中间的绿化带,一辆电动车从北往南跑,正好撞到它。“当时宠物狗没有被抓,电动车来不及逃跑。”虽然小狗被打的时候真的很无辜,但是狗主人也有责任没有照顾好它。最后,在交警的协调下,狗主人同意自行协商。“也有很多小动物被撞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市区的宠物狗,牛羊被撞的城镇也有交通事故。”交警表示,由于小动物不能有安全意识,驾驶员应主动减速,提前减速,避免小动物出现在道路上。另外,宠物的主人要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让它随意在马路上跑来跑去也会对司机造成一定的影响,会让他不知所措。“在江苏省,如果事故是由于宠物没有系好或被不当拖走造成的,它的主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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