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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被机动车撞伤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宠物世界 2022-01-15 12:15:12 192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损害赔偿精神宠物狗

原标题:宠物狗被机动车撞后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徐立军宠物狗被他人驾驶的机动车撞后,主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近日在肥东县法院审结。去年7月20日,顾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肥东县新街新华书店门前时,不慎撞伤一只宠物狗。根据交警部门的说法,顾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宠物狗主人未能与顾达成赔偿协议,遂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75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2000元。法院认为,原告李主张的医疗费应作为治疗宠物狗的实际费用予以支持;原告损失时间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减少了治疗宠物狗伤害的收入;因未提供相关证据,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交通费可自由支配,40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顾赔偿原告李合计损失7900元。已经实现了。【法官观点】李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应予支持存在争议。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受到损害的情形,一般不支持业主财产受到损害时的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宠物狗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会受伤,主人也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当宠物狗对主人来说是人格的象征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比如孤寡老人的宠物狗和导盲犬,虽然价值不大,却成了主人生活和精神寄托的依靠。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被定性为侵犯所有权人的财产权等个人利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支持,体现了法律应当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进步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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