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撞狗是否应该赔偿的争议还没有解决。不久前,又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一辆汽车撞倒了一只宠物狗。狗的主人要求司机出高价,却被公安部门拘留。
9月25日晚21时许,被告人陈在安全驾驶一辆商务车时,偶遇一只宠物狗,当时行人在一切正常行驶条件下均在过马路。随后,狗主人吉某拦住了司机陈某,要求他支付5000元现金。陈某不接受这种高价索赔。吉某聚集亲属和十几个人威胁和辱骂陈某,并包围了他几个小时。
无奈之下,陈某找到了警报器。民警和交警队依次到达现场后,狗主人纪某坚持不懈地拒绝接受调解。警方规定,对方应该带着肇事者的车去交管部门调查。纪的家人和群众拒绝配合,并强迫警方阻挠检查。随后,民警按规定将部分群众赶走,并将聚集影响检查的纪等人带到公安局按规定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主人在出行带宠物狗时,必须用皮带牵着,不允许串起。如果主人不牵狗,没有交通违章,司机就不用承担所有的义务。然而,纪已经召集了很多人要求赔偿。他长期被怀疑敲诈勒索,拒绝与警方合作。他违反了公安法律法规,警方对他进行了合理、合法、有效的拘留。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应该总结经验,旅行时遛猫遛狗,但一定要把每个人的小狗抱好,不要让它串来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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