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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食宠物狗知我见

宠物世界 2021-12-20 09:29:27 330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猫狗深圳宠物
 

3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已有17年历史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与2003年版本相比,2020年版本有一个最显著的变化——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开展示和宠物饲养非食用应用的动物。

包含具有宠物功效的动物也不能吃了。这一条被大众直接理解为“禁食宠物、猫狗”。这反映了深圳的反抗心态。“文明”的一大步,向现实“退让”的一小步。怎么说“文明”是一大步?让我们看看2003年的版本。当时规定了国家重点和省级重点,以及国务院林业部门颁布的野生动物禁止食用,人工繁育成功、大量饲养、允许食用的除外。当时禁食的规模仅限于“野生动物”。2020年版扩大了禁食的范围。不仅野生动物,实验室、动物园、家养宠物都不能吃。

与4月9日公布的广州《广州市停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相比,深圳的《养犬权宣言》更为超前,因为广州版的禁食尺度与17年前2003年深圳的禁食尺度完全一致。

“退让”怎么说?还体现在“停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共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产品”。“被宠物饲养”的动物,如哈士奇、贵宾犬等。,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能源需求。

的,不能吃。这句话反过来意味着,作为猫狗的“食用应用”,深圳并没有停止食用。

有没有“对肉有用”的猫狗?是的,比如广西玉林一年一度的玉林荔枝狗肉节,几乎每年都会引发爱狗人士和爱狗人士之间的矛盾。

以我的家乡湛江为例。雷州有吃“肉狗”的传统,“狗肉卷三次,神仙稳不住”。上世纪90年代,在市区,经常可以看到卖狗肉的宵夜摊。每当夜幕降临,白天的菜市场就变成了宵夜街。店家会将宰杀煮熟的狗肉挂在摊位最显眼的位置,旁边放一个炖好的大锅,根据食客的不同要求提供煮、炸、焖狗肉菜肴。

每当我看到摊位上挂着一个咧嘴笑的狗头,妈妈就担心我们抵挡不住偷吃的诱惑。她会严格而紧张地提醒我们不能吃,不能吃,吃了就会得到报应。

其实我妈自己连牛羊肉都不吃。

鼠首鼠尾,深圳不可能有效实现食品安全。

首先,你不能让更多的公民害怕规则。对于把情绪寄托在猫狗身上的人来说,他不会尝试品尝任何猫狗。对于不介意尝鲜的人来说,他们看见任何猫狗都像一盘菜。因为无法分辩哪些是宠物猫狗,哪些是食用猫狗。如何对偷盗食用宠物猫狗的行动进行执法?如何分辩被做成一盘菜的是猫狗,还是牛羊,是宠物猫狗还是食用猫狗?第三,你不能让更多的猫狗不被宰杀。因为规矩当中发生了例外情况,人们会很容易通过诸如证明"我正在吃的狗肉并不是宠物狗,而是一条流落狗。"而免除更高十倍的处分。

三是不能让行政部门有效降低执法成本。

凡是政策必遭受对策。当年为了打击"双抢"和下降交通事故率,深圳开了全城"禁摩"的先河,现在电动摩托车依然充满了大街小巷。制止食用猫狗导致在深圳吃狗肉成本增长市场的变通 *** 有两条,一条是变为非法行动持续存在,另一条是产业链被周边城市所承接,造成城市与城市交界地域的食用猫狗市场兴盛起来。应该有一个“一刀切”的 *** 来禁食猫和狗。首先,狗的权利不应该有所区别。狗和狗之间应当是可以语言交换的,5月1日以后的深圳街头,一条贵妇狗偶遇一条"肉狗",她轻蔑的说: 

“我是一只宠物狗。我满足人类能量的需求。没人敢吃我。你是一只肉狗。你满足了人类胃的需求。你生来就是要被吃掉的。真的很悲剧。”

这种对白和200年前白人对黑人说:"白人生而优胜,黑人生而为奴"的种族轻视没有差别,只不过这种"狗族轻视"被人类以立法的情势肯定下来了。

第二,解决“吃”和“停吃”条款的“打架”问题。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宣布《国度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征求看法稿)》,《目录》共列出传统畜禽18种包含: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包含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在《解释》中指出目标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性命健康安全。注意,这31种动物中没有“猫狗”。

但《解释》第五点专门对“关于狗”进行了解释:“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和公众对动物覆盖的关注和偏好,狗已经从传统家畜“专门化”为伴侣动物,在世界范围内并未广泛作为畜禽使用,因此我国不应纳入畜禽管理。”

可见猫狗不是牲畜。但深圳规定的第三种“食用动物”是基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一方面,深圳规定第二条说要停止吃宠物,但不理解停止和狗一起吃肉。另一方面,第三条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不含犬类。

到底能不能吃“非宠物”猫狗?但是“宠物”兔子、羊驼、鸵鸟能吃吗?

很明显,第二篇和第三篇都在这里战斗。

《农业部解释》对家畜与陆地野生动物的关系是这样界定的:列入《目录》的31种动物受《畜牧法》管理,未列入《目录》而在野外生长的种群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狗不在目录中,也不在野外生长,所以属于灰色地带。深圳这把刀想切正中间,包括一部分灰在不可食用的领域(宠物、猫狗),另一部分灰在不可食用的领域(肉狗),留下隐患。

第三,猫狗要禁食。

既然国度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白灰色地带,深圳又想先行先试,那么应当明白哪些猫狗可以吃。当然,这绝对不是判断宠物是否可以食用的好 *** 。

事实上,农业农村部在《解释》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一是保持科学,

"畜禽必需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有稳固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风俗。,"斟酌多民族生发生活须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符合国际标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通例"。根据这四个标准,肉食性犬要按标准饲养,肉类的来源可以追溯。至于尊重国家习俗和国际标准。

我认为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无论是开放程度还是防疫难度,都不同于国际城市和内陆城市。首先,从民族习惯来说,大众对于养猫养狗是为了满足能量的认知,远高于养猫养狗是为了满足吃喝的认知。其次,如果想吃,可以回到属于自己民族习惯的地区去吃;第三,符合国际标准,我们不用在外国人面前刻意表现文明,但也不用在外国人面前刻意表现出什么都吃的勇气。

我们应该全面停止吃深圳所有的猫狗,而不是禁食宠物和狗。为什么盯着一些人,向另一些人屈服?

站稳脚跟,能够先开始时尚,之一只老鼠的两端肯定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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