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和犬只藏匿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隐患,6月20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武汉市养犬管理的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不同意见。
实施养犬区域管理
草案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区域管理分为养犬预防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禁养区包括不适合养犬的区域,如 *** 机关、医院、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宿舍区等。在禁养区养犬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为严格管理区域,对个人养犬实行严格管理,每户限养一只犬。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该草案针对的是非法养狗行为,如不戴狗链遛狗、撒尿、弃狗等,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应。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单独携带犬只;乘坐公共电梯时,应戴口罩或把狗放在狗包里,拉紧狗绳,将狗抱在身边;狗狗外出时要携带清洁用具,排除狗狗的户外排泄物。草案规定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登记和年检制度;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养犬管理费。已登记的犬只死亡或者灭失的,养犬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犬只,否则,公安机关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5年后不得办理《犬只登记证》。草案还规定了八类禁止犬只进入的区域,包括餐饮场所、商场、市区公园等。两次确认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草案提出,武汉市各级人民 *** 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建立公安机关、城管、农业农村、环卫卫生、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房管、交通等部门参与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谁说了算?”一些成员对此提出了问题。他认为该规定涉及多个部门,但义务划分不够明确。这是本次修订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之前的调研和走访中,他发现在养犬管理的问题中,财产问题最为突出,但草案并没有对财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此外,养狗人的认定也引起了热议。如果狗的主人不确定,所有的管理和惩罚都将是没有根据的。一位成员建议建立一个智能管理系统。“给狗注册时,需要在狗的皮下植入电子芯片。相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扫描了解狗主人、是否接种过疫苗等相关信息。芯片也可以帮助丢失的宠物。当狗找到它的主人时,它也可以确认是谁抛弃了宠物狗。
。通常,当狗被发明有不规则动作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狗主人来了解狗主人,并做出相应的惩罚。"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