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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遛狗不牵绳是否违法

宠物世界 2023-03-07 06:22:53 153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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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现实生活,一年都有狗咬人的事,但不是每天都有,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有。这就好比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杀人偿命,但一些不法分子却愿意以身试法。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吸毒、贩毒并判刑。但有些坏人以贩毒为生,害了自己的同胞。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酒驾,但是有些 *** 就是酒驾,不是把自己摔死,就是把别人碾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聚众打欧,但一些流氓甚至在 *** 平台上互相打架,抱团取暖,满屏脏话。这是人的性格,人的素质,人的道德的问题!解决养狗人和非养狗人的矛盾,国家必须填补法律空的空白!小动物保护法,反虐待法,动物福利法!《文明养犬条例》《咬狗主人赔偿条例》《弃狗重罚条例》!这些法律必须同时颁布,相互制约。谁犯法,谁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谢谢你邀请我!

广州对养狗有什么规定?

是的,广州已于2009年7月1日实施《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为严格养犬管理区域,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犬只登记制度。根据《条例》规定,逾期未办理犬只登记的,执法人员将给予犬主3天的更换期,并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如仍拒不登记,或逾期拒不续办的,公安机关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更高可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养犬许可证;如果狗主人不牵狗绳,不清理狗粪,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时,会当场予以警告教育,并记录狗主人的姓名、住址、犬种等。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如果有人养危险犬,禁止养犬,执法队一旦发现就没收。根据规定,在严格管理区饲养、出售、养殖危险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不圈养的,除没收犬只外,对单位每只犬罚款5000元,对个人每只犬罚款2000元。除了这些,《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申请养犬登记的条件、疫病免疫、携犬进行户外活动的规范、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等。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搜索相关文献。而且近几年有政协代表提交提案,建议评估修改《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广州将出台新规整治违法养犬:或直接开罚,违规者五年内不能办养犬登记,你...

非常好。如果新规是针对非法养狗的,那就太好了。我相信大部分人是真的喜欢养狗,会遵守规定的。但还是有人在小区遛狗,不拉绳子,任其四处游荡。其实不是所有人都怕狗。有些人天生怕狗,吓到别人真的不好。还有就是随地大小便的问题,路上拉也不会处理。这种人就是非法养狗。挺好的。如果真的有新的规定来处理非法养狗,那是好事。这是对非法养狗者的惩罚,而不是对文明养狗者的惩罚,所以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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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因狗引起的冲突或伤害追究狗主人或宠物主人的刑事责任,否则不足以扑灭狗主人的嚣张气焰。在这里,我也坚信,法律制定的完善关键在人,人决定法律法规能否得到彻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是否打折扣,是否真正起到惩戒作用。在独特的环境和氛围下,有的人根本不怕,对法律法规漠不关心,因为养狗养动物而一次又一次发生冲突。关于养狗的省立法和市立法,估计能印成几公里的纸。里面的内容可以说非常详细,责权分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和处罚权都很明确。对养犬人的限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被处罚两次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禁止在市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出户,应当为犬只悬挂犬牌、系犬链、戴口套,并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携犬外出时,不得进入下列区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医疗机构(犬类诊疗场所、宠物医院除外)、教育机构;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餐饮、商场、宾馆、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和候车场所。但是这么长时间我们看到的是,大多数情况下,狗主人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之一种情况,比如2017年11月,昆明一女子带着狗上了74路公交车。狗主人与其他乘客发生冲突时,蒋玲香欲报警,女子殴打司机,被行政拘留。第二个案例是2007年4月,济南四路公交车司机穆强在制止一名乘客带狗上车时,被该乘客打伤。第三个案例是,2019年3月11日,河南汝州朝阳路小学一名女童和一名8岁男童被恶犬咬伤致重伤,而两名狗主人抱着恶犬后逃跑;第四个案例, *** 名人,浙江人,与 *** 名人中被女子打伤的孕妇杨发生争吵。因此,我建议国家出台一部关于在城市饲养动物(包括狗、鸡、猪、羊等)的全国性法律。),总结了全国各地的法律法规,增加了触犯法律要负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可以借鉴美、英、法、德等西方国家关于动物管理的成熟法律规定,结合国情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在有执法权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城管、公安机关、卫计委多头管理,海中多龙捣乱,各部门共用一个池子的问题。就像全国海警统一七个部门,指定一个部门专门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

广州地区遛狗不牵绳,没有撞到人,没有咬人有人投诉,会受...

会被批评教育

广州:遛狗不牵绳伤人或罚万元,主人虐待或遗弃罚五千元,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我。我非常赞成这项措施。首先,狗是一种动物,无论人性如何改变,它都会咬人,尤其是坏狗。我说过,如果一只狗不能管好自己的狗,那就根本不要养它。坏狗咬人甚至咬死,狗主人都不肯承认,这不仅纵容了坏狗,也助长了恶人的气焰。这个政策的出台,恰恰是给恶人戴上枷锁。其次,遛狗不拴绳,不牵绳,会被罚款,有些爱狗人士会让自己的狗在社会上游荡,也会给人带来恐惧和隐患。这个政策把狗从上到下堵了就不错了。

在街上看见遛狗不牵绳的,有没有举报办法?

您可以直接向有限支持办公室或住宅物业投诉。

中国有法律规定遛狗必须牵绳子吗?

有规则的。宠物狗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实际上包括给狗加项圈和绳子。狗狗出门要拴好狗带,挂好狗牌,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着走,主动避让他人。我国对养犬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规定: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禁止饲养的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动物园内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者逃逸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6.动物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7.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他人生活。延伸信息:广州:遛狗不拴绳将从严处罚,不办理养犬登记和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将被公安警告!8月14日,广州市 *** 发布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今年最严格养犬管理执法整治专项行动,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得到严格整治。据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广州部分市民文明养犬、依规养犬意识不强,违规养犬行为较为突出。市民投诉最多的是遛狗不及时清理狗粪、不牵狗栓和狗扰民。据统计,上述三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报警,约占全市犬类有效报警的70%。自2009年相关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对违法养犬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38起,警告教育5万余人,没收危险犬及其他犬只1665只,救助捕获流浪犬5650只,做了大量警务处置、宣传教育、执法等工作,解决了部分违法不文明养犬问题。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整治行动是近年来规模更大、范围最广、最为严厉的一次,针对的是养狗带来的城市管理问题。公安、城管、工商等 *** 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整治,通过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努力解决困扰广州养犬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公安将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登记养犬、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养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并记录在案。...

遛狗不牵绳犯法么,可以报警么

我讨厌在没有绳子的情况下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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