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汇点新闻客户端
据新闻晨报报道,家住上海长宁区水城路的庞女士,在一个44平方米的小屋里,收养了39只流浪狗,都是无证的。这些流浪狗的叫声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夏天热狗的味道甚至让邻居不敢开窗。近日,街坊联合执法大队上门执法,带走了38只狗,并要求庞女士尽快办理只养狗的牌照。
有一种感觉叫“感同身受”。看到这条新闻,我之一个想到的是好朋友。朋友住在南京一个老小区,门对面是一对老人。和新闻中的庞女士类似,这两位老人在自己的小家里收养了几十只流浪猫,异味弥漫了整个楼道。猫越来越多,有的母猫还在生。老人家实在放不下,就把“猫舍”(纸箱)放在自己家门前,后来又放在朋友家门前。朋友是很有涵养的学者。他忍了很多年,终于伤了好心,才把越界的“猫舍”搬走。
这样的事,谁遇到谁大,有时候不容易认真。新闻中的庞女士,据说是个有爱心的人,20年前开始收养流浪狗。为此她甚至从外企辞职,专心在家养狗。家里狗太多了,地方太小,几乎没地方站。连睡觉的床都被狗占了。平时只能侧睡一会儿。想想和她做邻居需要多大的耐心和涵养!二十年是一个人从婴儿成长为成人的时间。她的邻居是怎么熬过这20年的?新闻里只是邻居抱怨不断,我觉得我受够了。
这一细节不免让人生疑:这些年当地执法部门是如何作为的?现在很多城市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让市民养宠物。比如上海也有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新规明确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养犬人应当为饲养满三个月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规定明确具体,但规定执行起来似乎并不严格。这次执法人员能够联合查处,强制破门带走宠物。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之前的慢、松、懒的动作很难自圆其说。
即使抛开法律法规,城市居民在人多的地方喂养收留流浪宠物也是违背文明和道德的。这肯定会得罪人,尤其是那些内心软弱,爱泛滥的人。我在小区和公园遇到过很多次这样的恋人。他们非常小心地对待流浪猫狗。年复一年,他们自费为小动物提供水和食物。有时候会在楼道座位上放猫粮狗粮,供居民休息。一度我们小区流浪猫狗横行,跳蚤横行。居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情况稍有改观。
每个人都有同情心。如果爱是本土的,不越界,那就值得尊重和效仿。具体到流浪猫狗,确实是关心有人收养的表现,但爱的表达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这种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感受的有爱心的人,只能被定义为“用心良苦的自私的人”——如果不能简单地称之为“自私的人”的话。只想着小动物的生命和健康,无视身边人的健康、安全和担忧,把动物的权益放在人的权利之上,这不是自私吗?
当然,邻居不应该容忍没有原则的“自私的好心人”,执法部门应该迅速行动,果断介入。现在,很多地方都为流浪宠物设立了专门的收养中心。如果真的有爱,有关人士为什么不尝试改变表达爱的方式,转移表达爱的场所?孟早就说过,“仁者爱人”。真心尊重别人,也算是有爱心吧。擅自在家中或小区收养流浪宠物,不仅违法,而且扰民,防疫情。恕我直言,很难把“爱”这个词和类似的行为联系起来。
(左忠福)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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