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全面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据悉,《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7章58条,重点关注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质量。并关注乘客权利、乘坐标准和乘坐安全。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经授权,
行政和行政处罚可以依法实施。
据悉,《条例》明确了轨道交通管理体制和轨道交通公益性,提出了* * *主导、统筹兼顾、安全便利、服务公众的发展原则。同时,授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依据《条例》对相关公共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条例》还明确要求推进轨道交通规划衔接;协调轨道交通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严格管理轨道交通保护区;提高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条例》在保护乘客权益的同时,也明确规范了轨道交通乘车行为。如吸烟、躺着、在火车车厢里吃饭、带宠物、牲畜等活体动物进站,使用旱冰鞋、滑板、自行车、电动车等。是被禁止的。违反者将被轨道交通运营者警告或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随意涂写、刻画或者损坏轨道交通设施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条例》还明确了在轨道交通设施内进行电影、电视、广告等拍摄活动或者商业宣传销售活动的相关规定。
此外,《条例》还加强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大篇幅中,对非法拦截车辆、故意堵门、开关站台门、擅自进入隧道、轨道等禁行区域、擅自操作带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各种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轨道交通经营者应当劝阻、制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我市成立了三支轨道交通执法队伍。
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条例颁布后,我市组织发改、司法、城管、交通、公安和轨道公司积极开展调研并加强沟通,成立了3支轨道交通执法队伍。
一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2人,与轨道公司同地办公,参与1号线保护区检查,负责按照《条例》实施轨道交通相关行政执法。二是市司法局对轨道公司进行行政法规培训和组织考试,完成了对轨道公司145人的行政执法取证工作,确保列车车厢和各车站开通后,有专门的执法人员巡逻,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轨道公司配合市公安局开展调研,完成36名民警和200名警务助理的 *** 培训,并在各站设立警务室,确保各站均有民警负责治安管理和行政执法。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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